有需多人有金錢上的煩惱 往往不知道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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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一、本公司於104年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03年度之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116,032,12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1,603,21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0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42485號函核准,並經經濟部104年12月1日經授商字第1040125112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前項增資配股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1月17日臺證上一字第1040022070號函同意於104年11月27日先行以新股權利證書上市買賣。三、本次增資新股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於民國104年12月9日(星期三)正式上市買賣,原新股權利證書亦同時終止上市。四、茲將上市有關事項公告於後:1.原已上市股票:普通股303,250,28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032,502,840元整。2.本次增資上市新股:普通股11,603,21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16,032,120元整。3.增資後上市股票:普通股314,853,49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148,534,960元整。4.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5.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6.股票過戶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五、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4年12月9日(星期三)上市,並採無實體發行,原新股權利證書同時終止上市,股東如未開立集保帳戶或所提供之集保帳戶錯誤致未能於104年11月27日(星期五)以「新股權利證書」方式劃撥之股東,其增資股份將予以登錄記存,俟股東開立或確認正確集保帳號後,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申請劃撥股票。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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