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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5日電)中古車舊換新減徵貨物稅1月8日上路,財政部統計,截至5月20日止,已有3萬2704件核退案,退稅金額新台幣5億4526萬元。然而舊車皆採報廢,出口件數掛零,提振出口成效未現。 中古車舊換新減徵貨物稅措施於1月8日生效,民眾只要於新法生效日起 5年內,將符合使用年限的舊車報廢或出口,前後 6個月內購買符合規定的新車並完成領牌登記,即可享有汽車減稅新台幣 5萬元、機車減稅4000元優惠。 而原法令規定,新舊車所有權人為二等親屬者須於同一戶籍,但多數民眾常因升學、就業、結婚、生子等因素,而和原生家庭位於不同地區。因此, 4月立法院修正相關條文,刪除新舊車所有權人為二等親屬者須於同一戶籍的規定, 5月27日正式生效,並可回溯至1月8日,更多民眾可望受惠。 根據財政部統計,截至5月20日止,已有3萬2704件核退案,其中機車占大宗,有 2萬3631件、汽車5989件、貨車370件、客貨兩用車2714件;總核退金額為5億4526萬元。 財政部官員表示,由於財政部需與交通部、環保署進行資料勾稽,避免一車兩報的重複退稅弊端發生,因此要進行資料整合。建置系統日前完成測試,接下來的退稅速度應可加快。 財政部去年提出舊車換新車減徵貨物稅修法,主要目的是刺激景氣、提振出口,原本只限舊車出口才能減徵貨物稅,但立委提案放寬,無論報廢、出口,皆可享有貨物稅減徵優惠。 但根據財政部統計,截至5月20日止,核退的3萬多輛舊車中,全部走報廢途徑,出口車輛數是掛零,顯見財政部想透過減徵貨物稅提振出口的目標,似乎無法達成。 財政部官員坦言,申請舊換新減稅的車輛,多屬20年以上、殘值在5萬元以下的老車,10年左右且具出口條件的舊車,多回歸中古車市場。不過官員認為,目前新法才上路不久,後續效應仍待觀察。10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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