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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三十四條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5/03/032.公司名稱:捷迅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櫃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4年 12月28日證櫃審字第10401024851號函核准。 (2)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628,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5年1月11日 證櫃審字第104003733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3)本公司股票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5年3月3日證櫃審字 第10501003061號函同意於105年3月4日起上櫃掛牌買賣,並自同日起 終止興櫃買賣。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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